FOB鹿特丹交易流程
1. 买方接受卖方的程序并签发不可撤销的公司采购订单(ICPO),其中包含公司注册信息、买方银行信息和买方护照。
2. 卖方开具商业发票(CI),并将港口罐和储罐收据(TSR)包含在商业发票(CI)中,买方在24小时内会签并返回给卖方。
3. 卖方向买方提供罐区公司,供买方扩展卖方的罐体,并支付三到四天的罐体扩展费用,以便买方根据其检查计划进行浸入测试。
4. 当买方准备好扩展卖方储罐时,卖方将向买方发出以下 POP 文件以供验证。
a. 储罐协议(TSA)
b. 带有储罐位置 GPS 坐标的储罐存储收据 (TSR)。
c. 本土浸渍测试产品护照分析。
d. 销售和收集授权 (ATSC)。
e. 产品可用性声明。
5. 买方在 72 小时内向卖方提供延期储罐收据 (TSR) 以确认延期,卖方向买方/SGS 团队发出 UDTA。
6. 买方进行浸渍测试,满意后,买方指示卖方开始向买方储罐/容器注入。
7. 买方根据所有权转让交换支付通过 MT 103 注入的全部产品费用。
8. 卖方在确认买方付款后 24 至 48 小时内通过 NCNDA 向所有涉及的中介机构付款。
9. 如果买卖双方同意,合同即可开始。